语言
CN EN
未命名(4)
ZDHC技术服务一站式解决方案
ZDHC MRSL Level1/2/3检测认证 / Incheck报告生成、验证

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清理规范直接涉碳类备案认证规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.07.05
分享:

微信图片_20240828175610.jpg



国家认监委秘书处关于清理规范直接

涉碳类备案认证规则的通知


各相关认证机构:


为引导和规范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顺利开展,根据《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要求的通知》(国认监〔2024〕3号),我委组织对各机构在国家认监委备案(2024年5月30日之前)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进行了核查,现要求各机构根据核查结果(见附件)开展清理规范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对不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的,认证机构应当注销备案规则,并对已发出的相关证书作出注销或撤销处理。


二、对属于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范围但不符合分类要求的,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上报平台(http://report.cnca.cn/irj/portal)发布的最新认证项目分类代码,注销原备案规则后重新进行备案。


三、对2024年5月30日之后备案的直接涉碳类规则,认证机构也应当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清理规范。


四、上述清理规范工作应当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。逾期未完成的,我委将按照规定对相关认证机构及其证书采取相应处理措施。


我委将进一步强化对直接涉碳类认证活动的管理力度,对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及相关认证证书及时进行清理,保障直接涉碳类认证健康有序发展。


认证监管司工业品处:徐天峰 010-82260866

认证认可技术研究中心:王鹏 010-82261364

附件: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信息核查情况


国家认监委秘书处
2024年7月2日



附件下载:直接涉碳类认证规则备案信息核查情况.pdf


原文地址


热门资讯